各投标人:
问1、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中技术参数要求所需要提供的工信部入网证、进网许可复印件、认证证书、检测报告、证明文件是否在中标后提供?
答:可以中标后提供。
问2、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三、技术标准(因管理需要,此次智能化各子系统需与现有一期在用智能化系统兼容)。一期各系统都用了什么品牌?招标清单中计算机网络系统只有AP数量,没有无线控制器设备,是否是与一期共用?如共用一期的无线控制器,其无线控制器品牌是否兼容其他品牌AP点接入,请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提供一期各系统品牌(见附件)。
问3、招标清单中校园广播系统中缺少广播主机设备,此设备是否与一期共用,如共用其他品牌音箱、喇叭、功放是否能接入一期已确定广播品牌的主机设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提供一期各系统品牌(见附件)。
问4、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条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中(并在填报的商务标最后一页“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要求选择一览表”中明确注明所选材料(设备)生产厂或品牌等),但是根据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标最后一页无此“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要求选择一览表”格式,可否此表不用提供,中标后在确认品牌?
答:投标人自行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要求选择一览表”,格式自拟。
问5、招标文件10.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8条报价要求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浙建建发【2022】37号)文件取费,后面又有个安装部分取费不得低于6.39%,前后有矛盾,浙建建发【2022】37号)文件安装市区取费下限为7.35%,而6.39%是原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市区的取费标准,具体是按原本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市区取费还是按带37号文件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市区取费,请明确?
答: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安装部分取费不得低于6.39%”,现修改为“安装部分取费不得低于7.35%”。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