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快讯   >   正文

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出台

作者:不详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04年04月09日 09:00  浏览: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事局获悉,《 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已正式出台。市人事局要求,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定编和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坚决清退不合格的教师和代课教师,空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据了解,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今年仍然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已被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将被选派到村镇进行锻炼,涉农及与基层政权建设相关的部门优先选派。

  今年,本市鼓励本区县生源的大学生毕业后回本区县的乡镇和农村工作,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选拔。被选拔到乡镇机关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可直接确定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并执行职务工资,见习期满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的,可高定一档职务工资。

  非公经济企业将不用为接收毕业生发愁,本市今年将开辟中小企业、农村企业及非公有制单位接收、使用毕业生通道,及时办理毕业生的接收、报到和落户等手续。如果接收单位没有集体户口,毕业生可以在各区县政府人才服务机构落集体户口。对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仍然是重点引进国家重点高校中高层次、高素质和本市紧缺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对于父母双方均失业,家庭生活标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未就业的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或相近的原则优先推荐就业。

  对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两年免费保管人事档案的服务。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4年04月09日 09:00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院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

Connect: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