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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加强对学生外出家教活动的管理

作者:不详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04年03月31日 08:46 浏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外出家教活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在温高校学生外出家教活动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对我院学生外出家教活动作如下规定:
1、成立院学生会家教服务中心并统一管理,严禁学生个人外出或从事家教活动,严禁学生到校外任何中介机构登记外出家教。
2、申请外出家教活动的学生必须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良好。
3、学生外出家教活动必须填写《审批表》,并附家长书面同意书及家教方身份证复印件,经班主任、系及团委审核批准。
4、参加外出家教活动的学生需经过外出活动安全教育培训并合格。
5、学生外出家教活动一般应该在双休日或其它假期白天进行,严格控制学生晚上进行家教,禁止家教学生在外留宿。
6、一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从事外出家教活动。对女生外出家教的安全要给予特别关注。
7、学生外出家教活动联系电话:保卫处88343635;学生处88340252;学生公寓办公室88325304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4年03月31日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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