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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内“两条例”

作者:徐 辉  来源:铁流报
  发布时间:2004年04月07日 15:21  浏览:

最近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我们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党的领导的重大举措。为此,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近日举行了“两条例”的学习活动,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相关部负责人参加学习讨论。

  学习会上,与会人员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两条例”精神的同时,分别结合学院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讨论。

  大家表示,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表明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党内管理制度、杜绝腐败现象的决心和实际行动。我们学院在改革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两条例”的要求规定,加强学院党的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和战斗力,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实现创建全国优秀高职院校的目标。

  党委副书记孙蔚在会上传达了省教育纪检工作会议精神,指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全局,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内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尤其在实行二级管理,权力下放中要加强党内监督。同时还应增强对党员干部在生活方面的要求。副院长盖庆武认为,中央提倡求真务实,这是适应我国现实发展的大环境、大氛围的要求。求真就是求真理、真知,务实,就是深入实际、实干,求实效。学院的发展就是要走务实之路。认真落实“两个条例”,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才能确保在工作中求真务实。

  副院长金子木认为,与中央的要求相比,我们在求真务实方面还做得不够,尤其在把握发展的规律性方面。而求真是务实的基础,必须按照中央“两个条例”的要求在求真上下功夫,才能务实地促进学院的发展。

  党委书记、院长何向荣在发言中指出: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内一个重要的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以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都将起到重要作用。我们学院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都要提高认识,自觉履行党内监督的职责。自觉接受党内和党外群众的监督和检查。

  何书记表示,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中央“两条例”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听取群众意见和群众保持联系沟通,加强制度方面的建设,调整权力结构,平衡权力关系,用制度约束和保障权力。特别我院已实行院系二经管理与二级绩效考核,如何加强党内管理,将成为党委下一步要思考的问题。

  他指出,求真务实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题,也是学院和集体的优良传统。要继续保持和发扬。党政干部要根据中央两个《条例》四项纪律八项要求,以身作则,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搞好依法治校工作,促进学院改革发展。(徐 辉 )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4年04月07日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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